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2年07月18日讯:为拓宽人才选用渠道,加强我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助推绿色乌审高质量发展,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21〕216号)和《乌审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乌人才组发〔2022〕2号)文件精神,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急需紧缺专业引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员;
2.引进教育部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员;
3.引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学习)。
二、引进数量及条件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共14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7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6.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年龄条件;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7月31日。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人才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我旗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我旗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保障
1.引进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
2.正式聘用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3.聘用期内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直接列为科级后备干部人选;
4.引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硕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发放40万元安家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其他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的本科生发放20万元安家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的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发放10万元安家补贴。
5.引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绿色通道”服务卡,按照《乌审旗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持卡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上午8:30至2022年7月25日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sq.gov.cn/)【报名入口】(下称指定网站)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证件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二代身份证、学历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6.报名人员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报名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凡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8.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旗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8:30至7月27日17:30。旗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报名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并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旗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建专家组进行,面试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材料,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关注指定网站。
2.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指定网站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旗组织、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组织、人社部门指定,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和考察。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考生不按时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由旗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走访、谈话了解、查阅个人档案、社会信用记录、违纪违法记录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办理引进手续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旗组织、人社、编制部门予以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引进资格。对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列编注册。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引进人员不得参与区内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未经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调离乌审旗。服务期内调离及辞职人员须承担人才引进违约责任,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做好疫情防控
所有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能力测评和考察等过程中,须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和乌审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防控措施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未执行相关防控措施要求人员不得面试、体检等活动。
六、相关情况的说明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人才引进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指定网站予以发布,请予关注。本公告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477-758224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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