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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公告(第一号)

发布时间:2023-03-03 15:58:0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3月03日讯: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2023年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15名。为做好员额人员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15名,其中教师14名,保健医生1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乐于奉献,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名证明(详见附件6)。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0.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三)岗位条件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符合本公告和《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所规定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点击链接(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4983)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9:00至2023年3月15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JPG图片扫描件上传,大小不超2MB):

  1.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大专岗位无须提供,应届生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详见附件3);

  3.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提供验证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应聘教师岗位须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保健医生岗位须提供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及以上资格证书;

  5.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教师岗位);

  6.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并贴照片,详见附件3);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详见附件4);

  8.应届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测试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须就本人提交承诺书(详见附件5);

  9.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10.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名证明(详见附件6)。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因无法按时补齐、修改报名材料等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3月15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3月15日17时准时关闭,2023年3月15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增人员报名。已报名且在2023年3月15日12时后按要求补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通过线上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线上报考初审通过人数的比例达到1:2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2比例的,应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重新填报其他岗位,重新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根据公告通知及时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五)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学科专业知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陵水教育”公众号进行公布。

  3.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交的材料届时以公告为准。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陵水教育”公众号予以公布,公示期3天。

  4.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保健医生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幼儿保健相关内容、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等。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内容为教学基本功,如幼儿五大领域,绘画、音乐、舞蹈、讲故事等。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陵水教育”公众号进行公布。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学历高低顺序排列;如学历再出现相同的,按本县户籍优先排列;如户籍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六)体检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陵水教育”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相关待遇

  幼儿园员额人员在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解除聘用等方面统一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员额人员参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列管理。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注意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无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五)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个人通讯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误考、缺考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七)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98-83315659。

  咨询电话:0898-8331086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55323、0898-66755313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点击下载>>>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docx

  附件3: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x

  附件5:承诺书.doc

  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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