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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招聘(控制总量)简章

发布时间:2022-06-28 14:22:33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6月28日讯:根据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5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5日以后出生)。

  4.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2年7月5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22年7月5日。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本次计划公开招聘63人,具体情况详见《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附件1)。新聘用的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9:00—7月7日17: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5日11:00—7月8日11: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5日11:00—7月8日1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13日12:00至7月16日笔试开考前。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复审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非因计划调整原因不再办理退费手续。缴费成功人员须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报名表》并妥善保存,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六)考务费减免。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7月8日9:00-14:00到莱芜大厦(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307房间(莱芜区卫生健康局人事政工科)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缴费和减免手续的,视为放弃。

  (七)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政策。报名结束后,应聘初级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应聘中级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比例。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核减、取消和调整情况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根据报考岗位不同分为医学类(含药剂、医技、中医等)(A类)、护理类(B类)、综合类(C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含药剂、医技、中医等)(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C类),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7月16日,随疫情形势变化调整,请随时关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等。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同时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等;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书面承诺;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1、2、3项材料提交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4、5项需提供原件。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

  (三)面试

  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逾期不缴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示。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方可列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最后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组织,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过程中,对考察对象的档案,特别是“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计算服务年限)。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

  (一)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四)在本次公开招聘的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五)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0531-7811860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31-7621582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点击下载>>>

  1: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xlsx

  2: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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