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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4-10 15:31:58 来源:人才引进网
  菏泽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所属事业单位(菏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菏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要求:大学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2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3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6月25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6月25日。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9:00—4月17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4年4月13日11:00—4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4月13日11:00—4月1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创天人才网考试报名网址 https://kaoshi.ctrczp.com/index.php/index/User/login.html,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市司法局联系,联系电话0530-5383319。
 
  (二)单位初审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4月24日9:00—4月27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4月19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接收邮箱为hzsfjzzb@hz.shandong.cn。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取消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空缺的岗位,将计划调整到其他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菏泽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9:00—11:3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面试人选名单在菏泽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个人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④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⑤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⑥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⑦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到菏泽市司法局302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由菏泽市司法局统一组织。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维逻辑、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在当次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和菏泽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示。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在指定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市司法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菏泽市司法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30-5383319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孟老师 18853028262
 
  菏泽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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