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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菏泽市定陶区招聘教师88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4-28 10:12:23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 号)要求,现将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2022年以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限2016年以前招募人员报考的,可应聘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符合我区兵役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学历后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4年5月13日以前。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tao.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照片必须为近一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色背景),且能够清晰反映本人面部特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6日16:00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还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5月17日16:00以前及时与定陶区教体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30-3626013)。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5月23日9:00—5月26日9:30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于5月17日9:00至16:00携带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定陶区教体局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核减、调整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其中,报考“03-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100%。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tao.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本人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打印件;
 
  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同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7)定向、委培毕业生、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以及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9)具备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4)至(9)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至(3)原件按顺序装订。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三)面试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本学段本学科相应教材,报考音体美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还须进行技能展示。面试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定向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全封闭形式,面试教材统一安排。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年龄小的顺序依次确定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和人事档案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应聘单位。
 
  七、其他
 
  本简章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tao.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录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应聘期间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一览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咨询电话:0530—3626013
 
  5.监督电话:0530—3626022,0530—2223693
 
  附件:
 
  1. 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pdf
 
  2. 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4. 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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