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5-23 11:18:50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菏泽市地方戏曲传承研究院为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菏泽市中华路2599号。主要职责是:承担国家级非遗剧种山东梆子、枣梆、大弦子戏的保护传承和研究工作;承担艺术精品创作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市级文化惠民演出任务;承担地方戏曲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建院以来,创作演出的舞台剧目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专业艺术大奖。大型现代戏《山东汉子》、《古城女人》分别获得第十一届和第十四届文华优秀剧目奖,与此同时,还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青年戏曲人才,为地方戏曲的振兴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根据中共菏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的通知》(菏编〔2024〕6号),菏泽市地方戏曲传承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应届生报考,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取得二级演员(演奏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和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报考的,须经有用人权限单位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填写《2024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zswhjrsk@163.com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电话”,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9:00至2024年5月31日17:00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邮箱,了解初审情况。考生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2.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打印)、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年龄放宽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签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和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报考的,须经有用人权限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告证明。
(4)其它证明个人研究方向、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有本人签名的《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应聘人员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真实准确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填报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聘用资格,通报相关部门并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考试采取按照实有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基本功测试和综合展示,采用百分制计分,基本功测试和综合展示分值比例为4:6,考试成绩在当场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根据艺术表演岗位对招聘人员专业水准的要求和用人单位选拔艺术表演类人员的用人标准,统一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体检考察范围。
为保证考试质量,提高效率,便于监督检查,面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全封闭、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集中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在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可以按面试中的综合展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有考察不合格、放弃等情况的,按报考岗位依次递补。
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取消考试资格等情况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文化和旅游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监督电话及拟聘人员的姓名、考试、考察、体检等信息。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调查结论,提出是否影响聘用的意见。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024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市文旅局 0530-3610039
举报监督电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 0530-5310450、0530-5310387
附件:
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