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高级职称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2022年06月22日讯: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蓄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决定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医疗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学历、技能条件;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9:00-6月30日15: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29日11:00-6月30日17:00
报名网址: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聘报名(http://221.2.37.246:8688/emphrms/Login.aspx)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6月30日15: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
报名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29日9:00-6月30日17: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审核不予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2年6月30日17:00前,下载打印《2022年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医疗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对报名成功人员,招聘单位留存报名人员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资格审查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现场资格审查须应聘人员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2年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医疗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医师资格证书;(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7)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报名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不受报名比例限制,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面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
(一)2022年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简章、拟聘用人员名单,引进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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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