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宁市金乡县青年人才“蓄水池”引进公告
2023年06月02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金乡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实施金乡县青年人才“蓄水池”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2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我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均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并于网上报名时上传加盖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公示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审查
报名审查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9:00-6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8日11:00-6月13日16:00
报名网站: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6月12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6月8日11:00—6月13日16:00
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审查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时上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jpg或pdf格式,主要包括:
(1)本人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高校毕业生如查询不到,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带二维码);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附件3);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并上传上述材料后及时查询审查结果。审查通过人员于2023年6月14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3年金乡县青年人才“蓄水池”引进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以上上传材料原件、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2张与报名同底版一寸照片在参加面试时一并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方式确定人选。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查须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档案材料弄虚作假、个人经历不实、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组织考察合格人员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根据岗位实际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金乡县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职企业共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五、服务与待遇
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人事档案、理顺档案工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等相关事项。
(一)签订协议。人员聘用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聘用人员、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办理挂职锻炼或项目合作手续。协议约定工作期限、权利义务、报酬奖励、发生争议处理方式等内容,也可约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知识产权保护事项。
(二)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在企业挂职锻炼期间,工资由企业发放,工资标准不低于同类事业人员应发工资的1.2倍,具体工资待遇由企业和引进人才自行协商。按相关规定缴纳事业单位五险二金,单位缴纳部分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支(缴费基数根据档案工资核算)。聘用人员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项目申报、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对在挂职锻炼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并符合相应条件的,给予表彰奖励。聘用人员一律享受户口转接、保险接续、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三)职称评聘。在企业挂职锻炼期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的聘用人员,可以不受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职称,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呈报。聘用人员取得相应职称的,在企业挂职锻炼期间,可以不受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兑现相关待遇。
(四)考核管理。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及工作成效等。考核由组织、人社部门与挂职锻炼企业共同组织实施,按照事业人员考核有关规定执行。挂职锻炼工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的,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应当解除聘用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企业不按规定发放工资,不按规定兑现相关待遇的,经审核确定,召回该企业挂职锻炼人员,调配到有需求的企业继续挂职锻炼。人才所在企业能够积极申报省级以上人才平台或重点人才项目,视其工作成效,在下年度人才“蓄水池”工作中给予优先支持。
六、其他
(一)2023年金乡县青年人才“蓄水池”引进公告有关通知、公示将在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7-8709227监督电话:0537-872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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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乡县委组织部
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