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茌平区党员教育基地讲解人员招聘公告
2022年09月21日讯:我公司为茌平区党员教育基地提供讲解及会议服务,根据茌平区党员教育基地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工作范围
负责茌平区党员教育基地场馆解说、会务办理、来人接待及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招聘讲解员1人(限女性)。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专科(含专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限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身高不低于160cm。
3、普通话标准流利,口齿清楚,声音洪亮,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应变能力。
4、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5、播音主持类、广播电视编导及相关专业,有讲解服务工作经历或与讲解工作岗位相符的优秀人才或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录用后能接受非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随时到岗者,我公司可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严重违反党纪国法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
四、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9月21日--9月25日,每日8:30-12:00,14:30-18:00。
报名地点:茌平区党员教育基地南门(览胜街1248号)一楼督察接待室。
联系人:冯彬,电话:13561241101。
报名时需携带填写好的“茌平区党员教育基地讲解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见附件),1寸免冠照片3张。
六、资格审查
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现场缴纳资质审查及考务费10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温馨提醒:本次招聘不设任何考试培训课程和培训点。)
七、考试程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文博相关知识及综合写作。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现场讲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满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现场讲解、电脑操作、技能测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
普通话水平将作为面试的重要内容,在100分中占25分,能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者直接得分25分。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三)加分项:
1英语六级以上者,综合成绩加3分。
2三年内在省级、市级演讲或讲解比赛中获奖者,综合成绩分别加10分、5分。
如有以上加分项,请在面试前提供证明材料。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及加分项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拟录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由聊城市通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对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聊城市通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十、待遇和管理
(一)聊城市通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劳动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本单位不招收兼职人员,所有聘用人员,须在上岗之前提交与原单位的解除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二)聘用的讲解人员待遇包括工资(缴纳五险一金以后3000元左右)、福利、工作服装,工资结构实行绩效工资制。
(三)讲解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和考核等由茌平区党员教育基地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对讲解人员落实工资待遇、续聘、解聘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十一、其他
(一)应聘者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三)应聘者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该简章条款由聊城市通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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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通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