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沂市费县考聘农村代理会计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22年04月02日讯:为切实加强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农经队伍建设,根据《全县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费办发【2018】50号)和《费县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会计管理暂行办法》(费政办字【2021】37号)等文件精神,费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聘27名农村委托代理会计劳务派遣人员,从事专职农村代理会计工作。现将公开考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考聘专职农村代理会计27人,为非在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其中特设在职农村报账员岗位10个。
二、考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录用。
(二)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熟悉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乡镇基层工作。
(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与审计、审计学、统计学、金融学、会计电算化等相关专业,有财会工作经验及会计职称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有符合代理会计工作要求的业务能力、身体条件及电脑操作技能。
(五)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六)特设在职农村报账员岗位面向设岗乡镇任职1年以上的在职报账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只能报考本乡镇农村代理会计岗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代理会计工作的情形。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二楼市场管理科。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采集个人信息,不接受网上报名。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需先到费县人民政府网站考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2022年费县公开考聘农村代理会计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2年费县公开考聘农村代理会计诚信承诺书》(附件3),然后携带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需贴照片)、承诺书和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面标注姓名)。
4、已取得会计职称的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农村报账员提供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工作证明。
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委托人姓名。
说明:招考人员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1.5比例的,不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党和国家各项惠农政策、会计基础知识、农村经济管理知识、农村会计实务等。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达不到1:1.5比例的,在1.5比例内按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以普通面谈法为主;计分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评农村问题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参加面试,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财会工作经验、取得会计职称的优先。
五、体检、考察
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承担。复查应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
拟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特设在职报账员岗位聘用达不到计划要求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纳入非特设岗。
拟聘用人员相应进行一定期限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费县劳务合作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聘用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聘用续签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24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正式聘用后工资为2600元/月,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实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每一合同期满后,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每聘期适当增长一次工资。
被聘用人员合同期内必须安排在乡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或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任何单位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调、借调使用。实行县农业农村局和所服务乡镇双重管理制度,用人单位对代理会计管理负有直接责任,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工作岗位、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考勤考核等。
被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公务人员待遇。
应聘人员在合同期内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考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违反公开考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考聘信息,以费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内容为准。咨询电话:0539--21102630539--502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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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