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岛农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5月25日讯:一、单位简介
青岛农业大学始建于1951年,建有城阳、平度、莱阳、蓝谷四个校区和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铸就了“厚德、博学、笃行、致远”的校训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形成了“矢志三农、勤奋求实,自强不息、追求卓越,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特色,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单位,被评为“山东特色名校工程”首批立项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拥有农、工、理、经、管、文、艺、法等8个学科门类,设有25个教学院部,82个本科专业,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
学校致力于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目前,学校拥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教育部新世纪(跨世纪)优秀人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等国家级人才83人次;山东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泰山学者系列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智库高端人才、山东省教学名师等省部级人才210人次。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44个,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学校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化学学科、工程学学科、环境与生态学学科位居ESI全球排名前1%。水产学科和农业工程学科为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培育学科),水产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含草学)为山东省一流学科。学校建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研发与培训基地)10个,省部级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等)41个,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3个,厅级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技合作基地等)50个。
获批1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7个,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13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2个。获批山东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1个,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实训中心2个。
“十三五”以来,年度科研经费一直保持在1.5亿元以上,2011-2022年科研活动总经费达33.6亿元,在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中国高校科技经费排名中,我校排名全国高校第161位,列山东省属高校第5位;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总计490项,居于山东省属高校前列。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奋力推进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再上新台阶,现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我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农业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师德高尚、学风严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要求:
(1)应聘初级教师1、初级教师2、辅导员1、辅导员2岗位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2)应聘辅导员3、辅导员4、教辅1岗位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3)应聘教辅2岗位的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6.2023年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8.符合《青岛农业大学新引进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工作办法》。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青岛农业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qa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9:00-6月5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26日11:00-6月7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青岛农业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rszp.qau.edu.cn)进行报名,选择相应报名岗位,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变更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的扫描件请按要求上传到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时提供):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本人书面承诺,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青岛农业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评价表》(附件2),在职人员提供确有困难的,须本人书面承诺,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信(附件3),证明信由所在党组织开具;就读期间连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的证明(附件4)。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7)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证书等。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次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本次招聘的各类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或青岛农业大学人事处官方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3年5月26日11:00-6月7日17: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齐全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8日9:00—6月1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青岛农业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cwtyzf.qau.edu.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缴费流程:进入支付平台,输入用户名(个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QAU@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登陆后完成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联系报考岗位老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三)考试
初级教师1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面向博士招聘的辅导员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该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招满为止。
其他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所必需的理论、专业知识以及思想理论素养。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初级教师1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答辩和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试讲、答辩成绩占40%,技能展示成绩占60%);初级教师2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参照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理论素养和师德师风要求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心理测试
辅导员和初级教师2岗位入围面试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采取线上测评方式,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五)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专家评审、政治审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青岛农业大学人事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引进人才按国家、省市及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六、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0532-58957874
监督电话:0532-58957149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青岛农业大学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