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05月25日讯: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是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的经济联合组织,事业编制84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下设8个内设机构,管理5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研究,调查研究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发挥联结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指导成员单位改革发展,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维护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监督管理成员单位集体资产的运营和保值增值。
(四)组织开展轻工企业、城镇集体企业有关服务工作,承接做好中小企业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交流合作等服务活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轻工集体联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工作人员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2022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5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网站(http://www.sdql.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9:00—6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26日11:00—6月10日16: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qglsgkzp2022@163.com,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文件采用“应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报名邮件发出后,请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初审结果给予回复。应聘人员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真实准确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包括:(1)《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并带有1寸免冠照片,见附件2);(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2022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开具所在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和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5月26日11:00-6月10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考生,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再提醒考生,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初审工作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核减和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将在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网站予以公布。
4.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还本人,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3)《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研究方向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如考生进入面试范围,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日期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的主要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结束后,在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网站(http://www.sdql.cn/)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招聘单位网站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比例为1:5。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参加笔试岗位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山东省轻工企业联社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可采用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干部档案审核有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档案信息存有疑点或存在问题的,在未调查核实清楚前,停止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确因疫情影响不便实地考察的,采取函调、委托考察等方式进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的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倩张芳庆
联系电话:0531-82941774,82037256
监督电话:0531-82947604
七、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