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2022年08月03日讯: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是集临床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卫生应急为一体的新型公立医院。作为山东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山东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学院,山东省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省肝病诊疗中心,山东省肺小结节诊疗中心,承担着山东大学本、硕、博等临床教学任务,是山东大学博士及硕士学位授予点,国家区域医学中心创建单位,在青岛、菏泽设有分中心。中心现有蟠龙山、历山和鲍山三个院区,开放床位1800张,二期工程投入使用后,床位达3000张。中心在结核病、肝病、呼吸、胸外、内镜诊疗、介入治疗等方面技术先进,特色突出,着力打造心脏、修复重建、重症医学、骨科、肿瘤、影像等12个特色诊疗中心。建立了以院士工作站为高地的整合医学转化平台,突出产业整合转化功能,引进科学家团队,培养高层次人才,打造公卫科研人才高地,建设研究型医院。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按照《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6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质及其他基本条件。
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1.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dgwlc.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压缩以附件形式发送至sgglczxrsc@163.com邮箱。邮件以“报名岗位+姓名”命名,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报名提交材料:
①《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③《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④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高级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招聘岗位为单位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中心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中心网站。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心成立考察专家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由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531-6760570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