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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试前置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11:42:29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2月16日讯: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2023年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招聘教师1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试前置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2月27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2月27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

  2.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3.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4.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的形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3月1日16:00前

  报名邮箱:zyzz5930017@163.com

  1.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岗位计划表》中查询。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经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3年3月1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2.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填写《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相关证书和材料的扫描件一同发送至报名邮箱。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将电话联系并要求报名人员补充。报名期间请报名人员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网上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单位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在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予以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关注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通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2023年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贴好照片),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相关资格证书;④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报考人员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函授学历的需提供全日制学历以来的所有毕业证书;③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④相关资格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现场资格审核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通知。

  2.初试。初试方式为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30人。

  3.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方式的,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现场指定教材和讲课题目,独立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加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的,试讲要求同上,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本岗位专业要求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4.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公布。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通知。

  2.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和教学设计两部分,学科知识为相应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范围内的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公布。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能力水平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并根据考察情况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过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无问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因疫情等特别情况需要,将视情况调整招聘安排,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咨询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0631-593001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00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网址:www.whzyzz.cn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3年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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