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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5 12:55:45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6月15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淄川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学在淄川”教育品牌,建设教育强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等有关规定,根据淄川区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89名、幼儿园教师116名,共计招聘205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2年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和心理素质。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要求等条件,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1.时限要求。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材料须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6月20日及以前取得。

  2.教师资格证。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余人员应在2022年6月20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2年6月20日。

  (七)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202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政务公开”中的“公示公告”栏目。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09:00-6月23日16:00。

  网上初审时间:2022年6月21日09:00-6月24日12:00。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6月21日09:00-6月24日16:00。

  1.职位查询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教师类岗位。其中: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在面试时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各招聘岗位的招录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主管部门认定。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一览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保符合拟报考职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可拨打岗位一览表中的咨询电话。

  2.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全面、准确、详实地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上传规范电子照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电话(0533-5180349)核实。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因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应聘信息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简历时间需连续且至今)和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公婆(岳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在初审前可进行修改,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在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截止2小时前(即6月24日10: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均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网上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随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网上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残疾人应聘的,可免笔试考务费。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截止前(6月23日16:00前)将免笔试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zcjtrsk@zb.shandong.cn),并拨打指定电话(0533-5180349)进行确认,具体材料详见《202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5.计划调整

  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结果将在缴费截止后在淄川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将做退费处理,不能改报。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如因通讯不畅原因导致无法应聘,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6.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按照规定时间从报名系统中打印《202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作为进入考场的必备证件之一,上面有考场地点、考号等重要信息,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并按时带至考场。笔试准考证应保存到拟录用人员公示阶段。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9日上午9:00-11:30。应聘人员可于7月5日9:00-7月9日9:3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70%。其中∶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10人以下的1:3、10人及以上的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上述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详见《202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及时间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方式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用试讲(模拟课堂)、试讲(模拟课堂)+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2.面试考务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残疾人应聘的,可免面试考务费,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3.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通过加试面试确定排名顺序。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提交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选岗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选岗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对于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明细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不得参加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服务期满后在本学年度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四、其他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返回我市务必提前报备。具体要求详细请见《2022年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2022年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5)。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和资格审查等招考环节的,后果自负。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须对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的,另行通知。

  笔试前其他疫情防控要求,将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二)其他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具体部门和电话详见《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附件3)。应聘人员如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应聘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部门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所有岗位的招聘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工作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202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3.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

  4.2022年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5.2022年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6.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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