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青年人才招聘公告
2022年06月14日讯:根据我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引进和储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要求。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招聘专业的认定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7月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招聘岗位其他要求中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2021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6、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8、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关于招聘专业
招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的,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三)其他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为2022年7月1日。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人可应聘1个岗位。
本次招聘主要为我区事业单位引进和储备青年人才,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在招录(聘)工作中已被确定为考察人选的不得应聘。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7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大厅。
确实因故本人不能前来的可委托他人按规定时间前来报名,责任由委托人自负。受委托人除须提交委托人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写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内容包括受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名、日期等内容)一份。
2、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顺序:
(1)《202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青年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
(2)《202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青年人才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
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供应届毕业生说明(附件4)和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已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类)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一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具体条件,并验看应聘人员应提交材料的原件。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布,具体详见后续202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青年人才面试公告。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不超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
考察的同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即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工作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3、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情况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淄川区委组织部、中共淄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淄川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淄川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33-5282275
监督电话:
淄川区纪委信访室0533-5151606
公告网址:
淄川区人民政府(http://www.zichuan.gov.cn/)
附件1:202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青年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3:202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青年人才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淄川区委组织部
中共淄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