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考试公告(67人)》已于2023年5月16日发布,本次淄博高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管理岗位或初级专技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技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技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2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要求。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5月24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3年5月24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4日。
定向招聘岗位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本次招聘中的“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1-2022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九)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职位表
2023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9:00—5月26日16:00 笔试时间:2023年6月22日9:00—11:00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