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静安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卫生专员公告
2019年11月07日讯: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25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有团队精神;
3、具有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学历要求
医师、检验、药剂人员需本科及以上,护理、医技人员需大专及以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2019年11月26日至28日止;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4时,静安区中医医院,延长中路288号,2号楼2楼示教室。
2、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一份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上海居住证原件、复印件(非户籍人员需持有上海居住证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最高学历必须是卫生专业类方才承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学历查询证明)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原件、复印件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个人免冠2寸证件照2张
(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四、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后,参加区卫健委组织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和技能考核,在招聘名额内以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
五、其他事宜
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www.jingan.gov.cn“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公示”栏目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
六、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1--63174599
监督电话:021--3309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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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