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康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1年08月3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将面向社会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市畜牧兽医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招聘部分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和对象范围
1.岗位名额:共招聘9名。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安康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招聘范围: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录)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资格条件。其中,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平台(renzheng.cscse.edu.cn)验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9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7日以后出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2021年9月7日。
(二)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事管理规定需要回避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发布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2021年9月7日至9月15日应聘人员在安康市人政府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连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材料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半身电子版照片(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发送QQ邮箱:757865682@qq.com。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实时关注邮箱反馈的审核结果,如因资料不齐被退回,可补充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资格初审于9月17日截止。
2.网上确认及打印报名登记表。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于9月23日前在邮箱下载初审通过的《安康市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打印(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此表应妥善保管)。
3.现场复审、领取准考证。9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应聘人员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两张,前往安康农业农村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逾期未到现场复审和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4.报名资格复审结束将在安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所有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采取面试考官现场提问形式进行,以专业知识为主,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按百分制计算成绩,经面试考官集体综合评定。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按照得分高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若第一名放弃,依次递补。面试考核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进行。
3.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安康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记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招募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拟招聘人员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招考)。
四、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要求。当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招聘中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省、市人社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名、考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2.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因报名人员误报、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报名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咨询电话:安康农业农村局0915-3801612
监督电话: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5-321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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