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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3 09:17:51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1年09月23日讯:一、学校简介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于2018年11月由原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和原陕西省行政学院重新组建,现为中共陕西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是培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培养党的优秀干部的红色学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智库。原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创建于1934年,是我党创办最早的地方党校之一。1935年、1942年曾两度并入中央党校,1955年、1959年两度改为中央西北局党校和中央第二中级党校,刘志丹、习仲勋、马文瑞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先后担任过校长。

  校园现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21亩,总建筑面积约30.9万平方米,有6个学员楼,1个大礼堂、19个报告厅、18个媒体教室、3个情景模拟实训室、1个全自动录播教室,与全省市县党校(行政学院)连通互动的视频会议系统等教学辅助设施,可同期容纳培训1500余人。

  校(院)内设30个处级部门,现有专业技术人员35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4名,副高级职称125名。有哲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公共管理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近年来,校(院)按照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的办学方针,着力推进校(院)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新型智库建设、后勤管理创新和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党校(行政学院)力量。

  二、招聘范围和数量

  根据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审核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复函》(陕编办函〔2021〕65号),结合岗位空缺和用编进人计划安排,我校(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引进博士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专业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党校教学和科研咨政工作;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

  5.中共党员。

  (二)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咨政工作的能力或潜质,近5年在CSSCI期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2.须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近5年在CSSCI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

  (3)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基金课题;

  (4)独立或第一作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4.符合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swdxzp@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本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1.个人简历(需将个人科研成果填写清楚,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页);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1年12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参加应聘的海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参加应聘的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有本人签名的《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

  5.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6.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校(院)招聘办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和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前来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在校(院)网站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理论基础、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试讲(25分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试讲题目由考生根据研究方向与岗位匹配度自行确定。答辩(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的流程为:个人学术陈述、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

  2.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答辩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试讲和答辩成绩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试讲按照60%的比例,答辩按照40%的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

  3.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根据面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体检安排到西安市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办通知应聘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根据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校(院)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校(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将根据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对聘用人员提供5万元科研启动费和10万元安家费;对特别优秀人才可享受“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29-85378081

  E-mail:swdxzp@163.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小寨西路119号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教师科

  邮编:71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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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引进博士类人才岗位汇总表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引进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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