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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咸阳师范学院博士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 10:20:49 来源:人才引进网

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博士教师招聘公告2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坐落于大秦故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自然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学校现设有17个二级学院、33个研究机构,有本科专业51个(师范类专业27个、非师范类专业24个),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2021年获批“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优质师范院校储备院校。2022年4月入选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参与帮扶高校,2022年5月入选苏陕协作帮扶单位,2022年6月被确定为陕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科专业发展,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学校决定公开招聘博士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仪态端正。

2.热爱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师德师风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3.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4.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和博士毕业生,原则上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有下列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专业(方向)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

招聘专业(方向)

招聘计划

联系方式

1

体育学院

高校教师

体育学、体育舞蹈等相关专业

2

联系人:张老师029-33722020

邮箱:449071682@qq.com

合计:

2

 

三、分类招聘条件

1.A类博士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科研能力突出,近三年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参与过国家基金项目。

(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科研能力突出,近五年主持并完成国家基金项目。

2.B类博士条件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科研能力强,或近五年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或音乐、美术、设计、书法等专业毕业。

3.C类博士条件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在本学科领域有独到的学术思想,发展潜力较大。

四、引进待遇

1.学校为引进博士教师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1)A类博士安家费6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其中,博士初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发放40万元安家费,签订四年内目标任务书;四年期满考核合格方可发放剩余20万元安家费,否则不予发放。

(2)B类博士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

(3)C类博士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15万元。

2.工资待遇。初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办理事业编制,基本工资执行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入校四年内享受副教授三级绩效工资。

3.学校为引进博士预留一定数量校内公有住房供其购租;未在学校购租住房者,每月发放住房补贴1500元,发放期限不超过5年。

4.A类博士的配偶可参照现行《咸阳师范学院人事代理聘用与管理办法》等条款安排工作。

5.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6.对特别优秀的博士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符合条件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1.应聘邮件标题格式:“姓名+专业+毕业学校”。

2.应聘人员电子邮件中应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简历;

(2)《博士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3)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本人博士期间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各二级学院收集博士信息,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检和心理测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三级医院以上进行。心理测评在我校心理健康实验室进行。

(四)组织考察。对体检和心理测评合格人员,人事处组织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对应聘博士进行教学和科研考察。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会同各二级学院党委负责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面的审查。

(五)公示。综合个人基本条件及考察成绩,人事处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同意,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在公示期结束后3周内,本人需持身份证到人事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我校不再录用。

(七)正式报到后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协议。

六、其他

1.各类证书以原件扫描形式提供,应聘材料不完整者视为不合格。应聘人员需对个人填写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20576

地址:咸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附件:博士应聘人员登记表

咸阳师范学院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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