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市延长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6人公告
延长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缓解延长县消防救援力量不足,弥补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不断推动消防力量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发展。结合我县消防队伍建设和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6名(其中:汽车驾驶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热爱祖国,勤奋好学,吃苦耐劳,服从管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各类传染病、精神病史等既往病史。
2.延长县户籍(落户时间为2023年9月4日前),男性,年龄在18—28周岁(1995年9月4日至2005年9月3日期间出生),身高17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眼裸视4.6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汽车驾驶员岗位需持有B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及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军队承认的中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有纹身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5.有吸毒史、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不符合体检标准或患有不宜从事消防工作疾病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如有故意隐瞒或虚构以上情形者,视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随时终止招聘或辞退。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延长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招聘公告,为期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代替。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9月12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
3.报名时现场进行身高、体重等项目的测量,符合条件者方可正式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签名手写,其他内容请用电脑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退伍证、县退役军人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兵役证明、军队承认的中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交验材料包括《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报名要求: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未如期到现场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人社局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职业适应性检测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考《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测试项目和标准分别如下:
1.专职消防员测试项目及标准:100米(16秒合格)、1500米(7分30秒合格)、立定跳远(2米合格)、俯卧撑(3分钟30个合格);
2.体能测试只判定合格与否,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五)笔试
1.笔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划定最低分数线60分。
2.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加分总分不超过20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报名时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加分申请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申请加分。笔试成绩公布的同时,公示拟加分应聘人员情况。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能知识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以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检
体检标准:专职消防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主动放弃。应聘人员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具体名单在延长县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日常管理
1.拟聘用人员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要求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岗前培训,第一个月不予以轮休。
2.按照《延安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限3年,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化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延长县消防大队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进行续签。
3.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管理由县消防大队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考核,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队条令条例、聘用合同及工作协议规定等。
4.聘用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备勤轮休制度。
四、工资待遇
(一)培训期间工资每月2000元,不缴五险一金。
(二)聘用后基本工资3200元。
(三)按照城镇职工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5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单位部分和工资统一纳入县财政预算。
(四)用工期间,免费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集体就餐,伙食参照消防员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聘用人员每月享受8天轮休假。从签订合同的第二年起享受年休假5天。
(六)工作不满半年,由于个人因素自动离职的,扣除1500元被装折旧费。
(七)以上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支。
五、纪律要求
1.此次招聘安置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出现违规违纪、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