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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延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5 08:49:55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0年06月15日讯: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助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实现追赶超越提供人才支撑。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和《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延市办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通知》(延人社发〔2019〕3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数量

  本次面向全国范围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范围为全市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共招聘引进684人,其中县(市、区)招聘200人、市直招聘251人、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学校(幼儿园)招聘233人。工勤岗位不在招聘范围。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紧缺人才;

  3.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及紧缺人才。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应聘。

  延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至发布公告之日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2日至2002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2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取得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12日之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资格条件。

  (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会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或考察考核、体检、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6月12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an.gov.cn)、延安党建网站(www.yadj.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同时在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发布消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地点:2020年高校毕业生暨紧缺人才专场招聘会场(陕西省体育场)。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09:00至18:00。

  3.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8日09:00至18:00。

  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组织实施。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持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交审核人员留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也包括考察、资格复审、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安排

  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组织实施。可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或考察、考核方式进行。对招聘引进岗位应聘人数较多的岗位,也可通过统一组织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程序进行。

  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说课、试讲)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或考察考核排序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等。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将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以下情形导致公开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①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③自愿放弃的;

  ④因其他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

  公示期满后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招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布人才招聘结果和招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招聘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人才待遇

  1.按照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延市办发〔2017〕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招聘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延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延市办发〔2007〕26号)规定,单位有空缺岗位的按岗聘用,无空缺岗位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实行“人在岗留,人走岗收”。

  3.被聘用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4.被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五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招聘时奖金。

  六、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均在延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延安党建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0911—7090835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11—7090652

  点击下载>>>

  招聘高层次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殊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2020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表.xlsx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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