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治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长治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长治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15人)》已于2023年7月20日发布,本次长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5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和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含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中符合岗位学历条件相关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即2005年7月及以前出生)。年龄上限因具体招聘岗位要求不同分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7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7月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7月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4.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的通知》(长办发﹝2019﹞35号)的精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岗(1个岗位的不限性别;2个及以上岗位的按“岗位数/2”取整数设男性岗<不四舍五入>;其余为女性岗。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12)届113次)精神,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报考兵教师专门岗位条件:征集地为长治市(或户籍地为长治市)退役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6.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所报岗位要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段学科一致(高中教师资格与中职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初中、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小学教师资格)。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不允许高学段向下融通。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合格未认定的可凭成绩合格单报名,其所报岗位与成绩单上的学科学段一致。
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本单位同等条件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长治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3年长治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9:00至2023年7月28日17:00 笔试时间:另行公布,具体事宜详见《长治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