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晋城市陵川县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10月29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根据山西省、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陵川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采取考试(笔试加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名,其中乡镇卫生院13名,乡镇卫生院“乡招村用”3名〔在岗村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的人员可报考,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的人员不受学历限制,均可报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9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陵川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陵川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招村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0月及以后出生的);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0月及以后出生的);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0月及以后出生的);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0月及以后出生的)。
7.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czf.gov.cn/)查询。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9:00至2021年11月12日17: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陵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czf.gov.cn/)进行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乡招村用”岗位且只能报考现服务村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多报者无效。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5×35毫米,分辨率295*413像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报名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报名时,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2.资格审查及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11月12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11月12日17:00至11月13日12: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报考者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4日17: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5日12: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1年11月15日17:00前查询。报考职位被取消,报考者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本次招聘的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乡招村用”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有人报名即可开考。非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11月16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不需要网上缴费,可携带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11月16日12:00前到陵川县医疗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理减免手续。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
1.1笔试科目、内容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非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门;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乡招村用”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一门。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以及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为主。
《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医学基本理论和医学基本技能等内容为主。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1.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疫情防控相关资料,证件及资料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1.3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陵川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成绩。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单位和岗位由高到低排序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关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报名表等材料。
报考岗位要求“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工作2年及以上;在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工作2年及以上;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事妇产科、儿科护理工作2年及以上”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在工作单位至少两年的工资流水帐单。
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四)体检和考察
公开招聘人员依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时,按以下顺序确定:
(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二)加入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准参加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不得向外单位流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或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国家规定有职业(执业)资格准入的岗位,三年内(含试用期)须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五、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陵川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0356-3196278
陵川县中医院:0356-6203268
陵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356-3196276
监督电话:
陵川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6-6202751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6-620275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陵川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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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