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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晋中榆次区中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6 15:33:3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12月16日讯: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9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榆次区中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3日至2004年12月13日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要求,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役期满截至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榆次区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榆次区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榆次区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2022年12月13日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i.gov.cn)和榆次区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i.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2022年12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

  榆次区中医院人事科(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154号住院楼12层7号房间)

  (4)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需提前下载并填写《榆次区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技工院校专业等,由单位招聘领导组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并提供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近期一寸红底照片4张、岗位所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①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②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④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⑤按照“两个同等对待”报考的本科考生还需提供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的住培合格证书。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榆次区中医院负责,通过现场确认资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考试程序。

  3、报名缴费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4、岗位调整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生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岗位报考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或无人报考的,岗位招聘名额相应核减、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被核减或取消的,其核减或取消的名额将调整至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5、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考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6、其它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应聘者需同时填写《诚信承诺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7.疫情防控要求

  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参加报名、考试等现场环节前须扫描场所码、测量体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验结果正常方可进入。

  受新冠疫情影响,疫情防控要求随时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关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i.gov.cn)相关公告。

  (1)7日内从有疫情高低风险所在县(区、市、直辖市的乡镇、街道)来返榆的考生,在严格实施分类防疫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特别是省外考生,要合理安排行程,尽量提前到达。

  (2)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均可),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密接人员、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管控期未结束的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除身份核验等环节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5)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若实际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将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测试》两个部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时事政治等;《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医疗卫生基础知识等。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榆次区中医院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i.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材料与初审时提供的材料一致。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最多递补1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榆次区中医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i.gov.cn)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检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1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差额事业编制,享受同类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在榆次区中医院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服务期五年内不得申请向外调动,不得报考其他单位,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榆次区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组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i.gov.cn)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派驻纪检组要加强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榆次区人社局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榆次区卫健体局、榆次区人社局、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4-3999385

  监督电话:0354-33682680354-399938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榆次区中医院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

  1.榆次区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榆次区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诚信承诺书.doc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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