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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太原娄烦县卫健系统补充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8 09:01:02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12月28日讯:为进一步充实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推进健康娄烦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此次补充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共23名,具体岗位见《娄烦县2022年补充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1.招聘人员要求年满18周岁(2004年12月26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26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非定向生、委培生的毕业证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3.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山西省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及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构成回避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9.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补充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复审、体检、考察工作由县补充招聘领导组负责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7日17:00

  报名网址:娄烦县人民政府网(报名入口:http://new.hjrlrc.com/)

  考生(务必使用360浏览器)登陆,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非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律不予通过审查。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网上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8日17:00。

  由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流程。报名过程中如遇到有关网站技术问题的,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予以解决。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考试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标准执行,本次考试收取考生50元考试费用。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9日17: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缴费过程中如遇到问题的,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予以解决。

  脱贫户家庭人员、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人员和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可享受减免考务费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的考生,需先在网上缴费,笔试前到娄烦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城南大街实验二小对面)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脱贫户家庭人员、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扶贫)出具的证明材料;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及时关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笔试公告》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超过打印时间节点后,网站将关闭此项功能,因超时未打印、丢失等原因造成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5.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需达到65分。报名截止取消无人报名岗位,岗位取消情况将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综合成绩低于65分不予聘用。

  1.笔试

  笔试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其他情况择机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及职业道德等。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笔试成绩可登录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对象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依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报名时填写信息的各类证书原件以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合格的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娄烦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章。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正反面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笔试准考证。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其中,大学生村官“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和乡镇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现续聘在职的,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地意见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且未续聘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

  “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团省委审核盖章;服务期满、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团省委审核盖章。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直接携带合格证书,参加复审。到2022年服务期满、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人社部门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

  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提供与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签订的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由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和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和当地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已就业人员须携带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应诚信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不得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对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过程全程录像,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不达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在体检结束后,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2.考察工作由县补充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在考察规定时间结束后,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人员编制,由县人社、编办、卫健、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财政差额事业编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事业编制。

  聘用人员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准办理调动、调离等(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严格落实公开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规定,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可向“娄烦县2022年补充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领导组”或县纪委监委举报。

  举报电话:0351-53214010351-53271930351-5322701

  六、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补充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和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班。

  3.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考务人员及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尤其是考生要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做好参加考试准备。

  4.技术咨询电话:0351-6979666

  政策咨询电话:0351-53271930351-5322701

  5.本公告由娄烦县2022年补充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1.《娄烦县2022年补充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服务基层项目审核表》.xls

  娄烦县2022年补充招聘

  卫健系统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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