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成都市武侯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武侯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2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为成都市武侯区卫生健康局所属1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具体负责社区预防、社区保健、社区医疗、社区康复、社区健康教育以及社区计划生育等职能职责。招聘单位详细信息见《2025年上半年成都市武侯区卫生健康局所属11家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22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的,且符合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人员应当在面试前原件核对校验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任职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的专业认定证明材料。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在报名时需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以及教育部专业目录中相似专业名称等情况,在原件核验时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的专业认定证明材料,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报考者本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2025年4月7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
2.资格初审: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
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考核、原件校验、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index.do)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务必按照本公告附件3《报考须知》第一条如实、完整、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毕业院校,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武侯区卫生健康局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于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持续关注,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原件核对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本人承担。
(六)打印报名表、面谈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按时、按要求查阅相关公告并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原件校验时使用)。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情况及该岗位是否需要增加面谈的公告将于2025年4月15日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面谈的,责任自负。
面谈准考证:当招聘岗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数和招聘岗位数之比大于6:1时,该岗位增加面谈环节,面谈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取消面谈环节的岗位无须打印面谈准考证,岗位是否需要打印面谈准考证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环节不设置笔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一)考核比例
当招聘岗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数和招聘岗位数之比大于6:1时,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的6倍确定进入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同时进入原件核对校验。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当招聘岗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大于3:1不足6:1时,取消面谈环节,直接进入原件核对校验。
当招聘岗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数和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足3:1时,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5年4月15日前通过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公告。
(二)面谈(如有)
满分为100分,面谈分数不计入最终考核面试结果分数。面谈预计于4月底在成都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谈准考证》为准。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谈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谈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谈人选。
应聘人员的面谈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谈成绩、进入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原件核对校验)
1.面试前原件核对校验由成都市武侯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另行通知。原件核对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
2.原件核对校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应聘资格审查表》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的专业认定证明材料(若专业名称不一致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④相关荣誉证书、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含奖学金)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⑤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及医师规培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⑥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单位出具的临床工作经历及任职的证明,聘用(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截至2025年4月7日,与合同匹配的由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查询单));
⑦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注明同意报考,如考取,同意办理辞职(聘)手续),以及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3.核对校验原件要求:核对校验原件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