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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邻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0 14:06:08 来源:人才引进网
  邻水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勤务类岗位10名(男性),报名人数未达到2:1开考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长期生活且居住在广安市范围内的非在职人员。
 
  (四)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即在1993年08月09日至2005年08月09日期间出生),急需的专业技术、专门技能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大专以上学历,退役人员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但需在入职后一个合同期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在1.70米(含)以上;双眼裸视均在4.6(含)以上;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
 
  (五)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三)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四)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五)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六)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七)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八)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九)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08月09日―0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邻水县公安局五楼政治处人事股。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到场并填报《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2、同底免冠1寸彩色近照2张;
 
  3、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需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驾驶证、计算机及普通话等级证等能证明自身特长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个人征信报告。
 
  (四)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学历、征信报告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考试。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报名提交的信息一致。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笔试、电脑实际操作、面试组成。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轮考试程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电脑实际操作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按总成绩进行排名,成绩相同者,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
 
  体能测试的项目和评分方法、标准参考《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测试时间为2023年0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根据考聘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人员,由邻水县公安局统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对政审合格的,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者精神类病史;无肢体功能障碍;无明显面部特征或者缺陷(如唇裂、对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难以治愈的皮肤病;身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八、聘用
 
  体检合格者,由邻水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的,取消聘用资格。岗前培训合格者方可报到上岗,试用期为两个月。
 
  九、待遇
 
  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邻水县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各项保险由邻水县公安局和本人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
 
  此公告解释权归邻水县公安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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