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乐山高新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0 13:22:10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乐山高新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核与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名乐山高新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3年乐山高新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材料。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初审及准考证打印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人才服务”栏和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事业单位考试”栏挂网公告。
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人才服务”栏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点击http://scrszp.ikaowu.com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2.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3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3日18:00。
网上资格初审:2023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3日18:3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29日9:00至12月1日12:00。
笔试时间(根据具体报考人数确定):详见准考证。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笔试、考核成绩于考后5个工作日内在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人才服务”栏进行公示。
3.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对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报考者可拨打本公告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乐山高新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报名网站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10-30KB。不得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大头贴,否则将审核不合格。
(4)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3日18:30,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重新上传。建议报考者尽早提交报名信息。
(三)资格初审结果。
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考核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考核中的复核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将所有资格初审合格和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考核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按照本公告时间安排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http://scrszp.ikaowu.com)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准考证中将会明确是否增加笔试环节以及面试相关事宜。
五、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为面试,各岗位报考人数达到差额即可开考,未形成差额的,核减岗位,核减情况在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人才服务”栏公告核减岗位,已报核减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大于1:20,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写作水平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仅作为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方式,不计入考核成绩。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由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亦可在体检前提交。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面试。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为考核成绩。
六、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组至少由2人组成。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人才服务”栏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如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3—3469028
监督电话:0833—2596003
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