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1 10:53:40 来源:人才引进网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6月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的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面向全国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2名,具体岗位、专业要求等条件详见《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6月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情况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要求”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情况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取消报考(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4.在编在职人员(2024年6月31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单位还需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招聘可采取现场、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医院人事科(西昌市健康路438号);电子邮箱:rsk4404@163.com。
由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招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7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及资格审查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按照公告列明的岗位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多岗位同时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之后的审核、面(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及身份证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小二寸),所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录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公招小组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合格者,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或现场进行咨询。
现场报名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考生须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内。
(1)《报名信息表》1份(网上下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招聘的证明(属县、乡级单位的还需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参加招聘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6)应聘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须出具有企事业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二)岗位调整
参加招聘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2: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招比例需调整的,由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公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szeyy.cn/)上另行通知。
(三)领取面(考)试通知书
按照报名人员留下的联络方式,由公招小组通知参加面(考)试人员领取面(考)试通知书。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考)试通知书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到面(考)试通知书上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考)试。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以面(考)试方式进行。面(考)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考)试公告或《面(考)试通知书》。
1.确定面(考)试人员。
按照岗位要求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数与招聘岗位职数比例须达到2:1,如符合条件报名人员数量或因缺考等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考)试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有效面(考)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考)试(不受招聘岗位职数比例限制)。
2.面(考)试时间及地点。
面(考)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考)试通知书。面(考)试当日,面(考)试人员持面(考)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考)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考)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或两证不齐者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考)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考)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考)试正常进行。
3.面(考)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4.按照面(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比照招聘岗位数进入体检程序。并在面(考)试完成的10个工作日内公示(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szeyy.cn/)或医院二院区6楼公告栏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5.岗位调整:一是在面(考)试后,医院公招领导小组可以根据面(考)试成绩与各岗位录取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按照面(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且经过面(考)试考生同意方进行相应的岗位录取调整。二是根据面(考)试综合情况及人岗相宜原则,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可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医院将调整后的岗位录取情况在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szeyy.cn/)进行公告。
五、体检
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根据面(考)试成绩进行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须经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
六、考核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公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须经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考)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进行递补;考核期1-3个月。
七、公示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或录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经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考)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进行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录用手续
考核合格后,由用人部门提交书面考核报告与意见,经院党委审核通过后,正式通知人事科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不合格的,如确有工作需要,可以延长考核期,但延长考核期次数仅为1次,延长的考核期不得超过30天。延长考核期后仍然不能考核合格的,则停止考核,不予招聘;是否需要递补,由医院公招领导小组确定,如需递补,按照面(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面(考)试、考核、体检和录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面(考)试通知书是考生面(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 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以下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医院人事科 0834-2194404
监督电话:医院纪委 0834-2193519
十、待遇
1.按《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2022〕91号)要求,落实“两个同等对待”,一是“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其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二是“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相关部门支持政策。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可考核上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可考核上编;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特别优秀的,取得初级职称可考核上编。
4.其他: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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