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攀枝花市米易县事业单位引才公告
2022年11月08日讯: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米易县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引才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miyi.gov.cn发布)。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23年高校毕业生因受疫情影响、延迟发证的,以该生就读学校官网发布的领取毕业证时间为准),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2.一般岗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攀枝花市米易县事业单位秋季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人员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和“专业要求”三栏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一致。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也可报考:
(1)报考人员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人员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2)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可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3)报考人员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
(三)其他条件
1.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
2.报名办法:请报考人员登陆智联招聘报名信息系统(https://pzh.zhaopin.com/),选择相关岗位,填写并提交《2022年攀枝花市米易县事业单位秋季引才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原件扫描)进行报名。
3.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8时至12月5日18时。
(二)资格审查
1.网络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及时审核相关资料并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者,不能再选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采取面谈、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束后,由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政府部门网站上公示相应岗位考核人员成绩及排名,公示时间3天。
(四)体检人员确定
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岗位形成竞争的,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成绩相同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意向人选的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出现弃权者,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拟聘人选可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
(五)体检
由米易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确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米易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米易县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确定。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面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米易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先签订意向协议,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后,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3.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无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4.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米易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在米易县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县外其他单位。
6.聘用人员符合《攀枝花市紧缺人才集聚支持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安家补助等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才引智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行行程申报,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在现场报名、资格复审、考核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行程卡、体温正常(〈37.3℃)、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等方可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若因个人不如实配合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取消此次考核招聘并报送相关部门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视疫情情况,如遇国家或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
监督举报电话:
米易县纪委监委:0812-8179744
咨询电话:
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0812-8172576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1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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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攀枝花市米易县事业单位秋季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