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题 61名 3月18日起报名
《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1名)》已于2023年3月9日发布,为帮助考生了解考试详情,事业单位招聘网把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
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 |
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22日18: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费:每人每科50元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必须在上述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
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
本次遂宁安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
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招考对象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还包括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招聘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5)截至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出具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
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22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23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24日17:0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9日 笔试时间:详见本人准考证。教师岗位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8日(星期六);其他岗位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9日(星期天) |
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
1、考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综合知识》 2、考试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教育公共基础》参考《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参考《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2014年省人社厅发布)。 3、考试时间:详见本人准考证。教师岗位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8日(星期六);其他岗位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9日(星期天) 4、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的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