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市中心血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公告
遂宁市中心血站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血站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遂宁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⑷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招聘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遂宁市中心血站四楼会议室。
3.咨询电话:0825-2313133、2238216。
4.报名材料: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⑵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1张;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1份;⑷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⑸《2023年遂宁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二)资格审核
现场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进入考试环节,岗位开考比例1:3。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聘处理。
(三)考核实施
1.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
2.考核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等。
3.考核时间:以《面试通知书》时间为准。
4.考核成绩: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上公示。
(四)试岗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试岗人员名单,进行为期2周的试岗,试岗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试岗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造成的缺额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五)体检与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已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说明》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次替补。根据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政审。
(六)录用
经面试、试岗、体检、政审合格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人员与我站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系我站自主编外招聘,录用人员无事业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管理,执行市中心血站制定的编外人员薪酬体系。
此次招聘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解释由市中心血站负责。
附件1.2023年遂宁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2023年遂宁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遂宁市中心血站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