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宾市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宜宾市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宜宾市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考试公告(1130人)》已于2023年2月27日发布,本次宜宾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0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按《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号)规定,我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宜宾市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职位表
2023年宜宾市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10:00至3月12日17:00截止 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考试科目:《心理素质测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