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数字经济产业服务中心考调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10:20:46 来源:人才引进网
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市数字经济产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为推动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充实工作力量,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市数字经济产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市数字经济产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7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岗位见《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公开考调事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
面向全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符合考调条件的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社会形象佳,干群口碑好。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年龄34周岁及以下。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6.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8.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年龄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首日(即2024年1月9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刑事追究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1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
3.报名要求: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9日9:00至1月15日18:00截止,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考者需提交《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市数字经济产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字)扫描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事业人员、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扫描件1份;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姓名+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等有关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827635983@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1:5。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缩减考调计划。
(四)笔试
市数字经济局向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见准考证。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按考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数字经济局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等额递补一次。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合满分为100分。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采取政治审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岗位契合度、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进行全面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九)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市数字经济局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和调动
体检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如发现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检举,也可向市人社局举报。
(二)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13795921395
附件:
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