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东丽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年08月16日讯:为补充我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空缺,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计划招聘6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扎实的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习经验,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
博士、硕士研究生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下考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如招聘计划中有具体年龄要求的,则按照招聘计划要求执行;
6、外省市户籍人员报考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7、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讲普通话;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201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于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6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缴费及笔试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卫生人才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8:30至2019年8月31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19年8月27日8:30至2019年9月1日17: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研究可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调减或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9年9月2日14:00至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科。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卫生专业知识考试两个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
笔试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卫生专业知识考试×6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9月19日9:00至2019年9月22日8: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2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19年10月14日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本人身份证;3.户口本;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如护士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后,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果出现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笔试成绩高者;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报名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1、体检
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察认定不宜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3、当上述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相关说明
1、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
2019年08月16日讯:为补充我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空缺,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计划招聘6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扎实的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习经验,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
博士、硕士研究生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下考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如招聘计划中有具体年龄要求的,则按照招聘计划要求执行;
6、外省市户籍人员报考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7、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讲普通话;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201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于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6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缴费及笔试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卫生人才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8:30至2019年8月31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19年8月27日8:30至2019年9月1日17: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研究可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调减或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9年9月2日14:00至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科。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卫生专业知识考试两个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
笔试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卫生专业知识考试×6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9月19日9:00至2019年9月22日8: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2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19年10月14日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本人身份证;3.户口本;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如护士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后,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果出现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笔试成绩高者;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报名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1、体检
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察认定不宜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3、当上述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相关说明
1、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342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附:
天津市东丽区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x
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16日
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342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附:
天津市东丽区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x
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