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和平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派遣制人员公告
2019年09月30日讯:为适应和平区政务服务工作需要,充实政务服务人员力量,依据《和平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派遣到和平区统计局、和平区档案馆、和平区司法局、和平区五大道地区管理委会工作。被聘用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属派遣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1(和平区统计局):统计人员,招聘人数:2名,
岗位2(和平区档案馆):档案管理人员,招聘人数:3名
岗位3(和平区司法局):区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坐席,招聘人数:2名
岗位4(和平区五大道地区管理委员会):内勤,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条件
1.岗位1、岗位2、岗位4均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籍);岗位3无户籍限制。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包括2019年应届毕业生,截止至2019年10月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4.热爱政务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无精神病史、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工作的疾病,无纹身和严重烟烫;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截止至2019年10月8日在读的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
(二)报名和笔试缴费方式、时间及相关事宜
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9月30日开始
报名、笔试缴费时间:2019年10月8日上午9:00至10月14日17:00。报名成功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按照实际报考人数进入笔试。
(三)其它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
(一)笔试
科目名称为《综合能力测试》
报考岗位1的笔试内容为统计专业知识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岗位2、岗位3、岗位4的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及时事政治,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0月17日上午9:00开始。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具体地点、时间和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10月2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2张、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退役军人需持退役证明,党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公章,工作经验需提供就失业证、社险缴纳凭证、劳动合同、原单位证明材料其中一项即可)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10月25日9:00—11:30
资格审核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一楼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请于2019年10月25日10:00至10月29日17:00网上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按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考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考试的实际人数进行。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10月31日上午9:00开始。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具体地点、时间和考生须知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总成绩的核算与体检、考察、聘用
(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19年11月5日在报名网址公布考生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三)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程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递补。请报考人员保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设备不畅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七、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
(二)报到手续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由于上述原因、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与天津市一流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期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由用工单位对聘用人员实行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其他事项均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点击下载>>>
天津市和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和平区统计局、和平区档案馆
和平区司法局、和平区五大道地区管理委会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