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民航大学硕士教师招聘人员公告
2023年07月14日讯:根据国家、民航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开展2023年硕士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中国民航大学主页(https://www.cauc.edu.cn)。
二、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4人,具体岗位详见《中国民航大学2023年硕士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条件:博士35周岁及以下;硕士为应届30周岁及以下,部分岗位招聘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放宽至35周岁,详见招聘计划表。计算的时间节点为2023年12月31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因作弊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民航人才网、中国民航大学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网上进行报名,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考生注册后,须牢记本人用户名、密码。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6日。
2.报名方式:通过中国民航大学招聘系统(http://hire.cauc.edu.cn/zp.html#/)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如果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
5.注意事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后续招聘工作安排将在中国民航大学人才招聘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美育教师按照1:5、体育公共课教师按照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如果达不到1:5或1:10,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求,可采取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谈、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果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足3:1,学校可调减招聘岗位人数。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心理测评
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和心理测评。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考察包含政治把关考察和适岗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适岗考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政治把关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适岗考察重点考察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由用人单位提出,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或校内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校或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手续,予以清退。
3.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22-24092163
监督电话:022-24092243
中国民航大学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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