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大学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2022年04月21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2年云南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工作人员105名(详见招聘计划)。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三)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四)学历为博士研究生,学位为博士学位,专业和其他要求详见各岗位应聘条件;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0日;
(六)应聘人员均要求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此次招聘不接收纸质材料,应聘人员须通过云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p.ynu.edu.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详细附件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岗位招聘人数未招满前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应聘资格审查和学术资格审查。
1.应聘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个人应聘材料,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及专业要求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学术资格审查环节。
2.学术资格审查
校学术委员会各院级分委员会或学科领域专家组按照择优的原则对应聘人员开展学术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工作计划和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开展学术业绩与岗位匹配综合评估,学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进入面试环节。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相关应聘材料。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含心理测评),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面试通过者可被推荐参加云南大学“青年人才培优计划”和“东陆人才计划”遴选。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云南大学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通过面审或函调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素质等情况,同时开展违法犯罪、诚信等情况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及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上级部门审批。
七、聘用
(一)公示期满的拟聘用人员由校内各用人单位组织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学校人事处,由学校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受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和协议。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对202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或公示期满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三)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涉及承担班主任等学生工作任务以及参加乡村振兴等工作的,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安排。
(四)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
八、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学科研人员,其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和云南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入选云南大学“青年人才培优计划”和“东陆人才计划”的,享受相关待遇。
九、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校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学校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十、重要提示
(一)学校公开招聘公告(含附件)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大学、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计划中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四)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云南大学有关要求,配合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一)具体事宜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学校人事处电话:0871-65033841;
(三)学校监督电话:0871-65033908;
(四)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www.rsc.ynu.edu.cn
十二、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云南大学人事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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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