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昭通市镇雄县自然资源局招聘合同制“两违”综合执法协管员公告
2021年07月02日讯:为满足我县“两违”综合执法需要,充实“两违”综合执法队伍力量,严格保护我县土地资源和规范城乡规划建设,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合同制“两违”综合执法协管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合同制“两违”综合执法协管员89名。岗位明细:县城规划区中队(驻县城)9名,负责县城规划区;一中队(驻县城)10名,负责乌峰街道、旧府街道、南台街道、中屯镇、泼机镇;二中队(驻以勒镇)10名,负责塘房镇、林口乡、以勒镇、坡头镇;三中队(驻大湾镇)10名,负责尖山乡、果珠乡、大湾镇、花朗乡;四中队(驻赤水源镇)10名,负责五德镇、芒部镇、赤水源镇;五中队(驻雨河镇)10名,负责木卓镇、雨河镇、罗坎镇、盐源镇;六中队(驻碗厂镇)10名,负责牛场镇、花山乡、碗厂镇、杉树乡;七中队(驻母享镇)10名,负责鱼洞乡、黑树镇、母享镇;八中队(驻坪上镇)10名,负责以古镇、坪上镇、场坝镇。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情形;
2.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自愿参加“两违”综合执法工作,承认并执行临时聘用制度;
3.具有镇雄县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优先情形可放宽);男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含)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视力双眼裸视不低于4.50或矫正视力不低于4.80;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两违”综合执法协管员情形的。
(三)优先情形
1.具有退伍军人证。
2.具有执法经历。
3.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有5年(含)以上
安全驾驶经历。
符合以上优先情形之一的可以享受加分5分;符合多个
条件的,累计加分;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遵守防控规定。
2.提供通信行程卡、云南健康码。
3.报名至面试结束前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
勤洗手,保持健康距离,正确佩戴口罩。
4.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选择一个岗位应聘,并注明是否服从调节。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德政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广路40号镇雄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2楼执法监察大队(二)。
3.报名所需材料:
(1)《镇雄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开招聘“两违”综合执法协管员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二份;
(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有优先情形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本JPG格式;
(4)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应聘人员所携带的材料,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本人,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各环节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1.笔试
考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测试方式:男性完成2000米长跑,女性完成1000米长跑。总分100分(成绩计算:10分钟完成,得90分;每提前2秒加0.1分,提前不足2秒则忽略不计;每超过1秒扣0.1分;满分100分,加至满分为止)。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反应能力、处事能力、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加分分值。
六、体检和聘用
(一)体检
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二)聘用
拟聘人员试用3个月后,签订聘用合同。
七、待遇和保障
(一)录用人员为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后经本人申请,双方确定是否续签。
(二)聘用的“两违”综合执法人员发放基础工资1800
元/月,生活补贴每人每天30元(用于开办食堂,不发放到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后,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四险”,县城规划区中队每人每天报销下乡补贴40元,乡镇中队每人每天报销下乡补贴50元。
八、其他事宜
1.招聘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接受县纪委、监委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情形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5.本公告由镇雄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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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两违”综合执法协管员报名表.xlsx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