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州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聘医学类卫技人才公告
2022年09月19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吴兴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吴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决定面向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择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择优选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岗位详见《湖州市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附件)。
二、选聘对象
普通医学类高等院校2023届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要求;
(五)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9月17日至2004年9月17日期间出生);
(六)生源及户籍不限;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2023届毕业的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定向委培生;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17日开始报名,结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拍照或者扫描上传以下佐证材料原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填写完整,高校同意推荐并盖章)。
报名人员需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1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考核
招聘人数8人及以上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超过40人(含)的,则应统一参加笔试;招聘人数少于8人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超过20人(含)的,则应统一参加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入围考核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笔试成绩不带入考核。笔试费50元/人。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加面谈的方式,成绩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拟签约对象。
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
(六)签约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考生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对象,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所需的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上述情况不再递补。
在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2.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新聘用卫技人员,自聘用后三年内(两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监督电话:0572-3392767。
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防疫要求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区卫生健康局0572-2551777,区人力社保局0572-2289373。
附件下载
附件:湖州市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