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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嘉兴桐乡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0名)

发布时间:2023-04-11 09:02:5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4月11日讯:为满足桐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现将2023年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我市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等详见《2023年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tx.gov.cn);

  浙江桐乡人才网(www.zjtxrcw.com)。

  其中,浙江桐乡人才网(机关事业招聘栏)作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考生也可以关注桐乡人社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信息。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7年4月17日至2005年4月17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专设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专设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聘岗位现任社区“两委”正职的报考人员和专设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聘岗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3年4月17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于2023年4月1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桐乡市常住户籍的人员(以2023年4月17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桐乡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和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2023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户籍不限;部分岗位限嘉兴市户籍、浙江省户籍或不限户籍;具体岗位户籍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所有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人数低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硕士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2012颁布)。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三)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工作经历、户籍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止至2023年4月17日。

  (四)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3年4月17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在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五)专设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从桐乡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或2023年4月17日户籍在桐乡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服役期间受处分的,不得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六)专设面向员额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在桐乡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膳食、保洁以及治安志愿服务除外)3年及以上的在聘员额制警务辅助人员,并且曾获得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表彰奖励1次及以上。表彰奖励具体指:优秀辅警(协勤)、十佳辅警(协勤)、十佳辅警队长、十佳业务能手、十佳政法辅助人员、治安荣誉奖章。

  (七)专设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桐乡市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或现任社区“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干部的时间,不计入任职时间。

  (八)专设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桐乡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计入任职时间。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3年4月17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9时—4月21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22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023年4月17日9时—4月21日16时),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4月22日9时-4月26日12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考务费每人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桐乡市招聘公告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或无适合岗位可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2023年5月17日—5月21日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笔试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大纲见附件2)。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专设面向员额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除外)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缺考或其中一门科目为零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对现任社区“两委”正职报考专设面向优秀社区干部岗位和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专设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专设面向员额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体能测评规则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体能测评)前,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体能测评)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体能测评)通知书。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体能测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专设招聘岗位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体能测评)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初定于6月17日,面试考点设在桐乡市内。面试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

  市人力社保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其中对报考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人员,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桐乡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中小学教师入围面试人员须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先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岗及报名流程步骤,仅注册未选岗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五)在册的困难家庭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4月25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材料提交市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573-8811080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先完成报名缴费,后退还考务费)。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

  (七)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八)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九)对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浙江桐乡人才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是市人力社保局受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委托集中组织。对事业单位信息、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招聘公告和《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上列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区号0573)

桐乡市委宣传部

桐乡市网络舆情导控与信息安全监测中心

89398827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桐乡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心(服务业发展中心)

88022660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桐乡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管理中心)

88022660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桐乡市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89398238

桐乡市教育局

桐乡市教育财务核算中心

88021571

桐乡市教育局

桐乡市教育局师资管理中心

88021571

桐乡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大队非机动车管理所

88621667

桐乡市公安局

桐乡市看守所医务室

88621667

桐乡市公安局

桐乡市流动人口管理中心

88621667

桐乡市民政局

桐乡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89389160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乡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88198799

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桐乡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88034991

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桐乡市国土整治中心

88034991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桐乡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88023992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桐乡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88023992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桐乡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88023992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89399710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89399710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

89399710

桐乡市农业农村局

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桐乡农业科学研究所

89396319

桐乡市农业农村局

桐乡市农村合作经济指导服务中心

89396319

桐乡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桐乡市图书馆

89399509

桐乡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桐乡市博物馆

89399509

桐乡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桐乡市文化馆

89399509

桐乡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桐乡市文化艺术服务中心

89399509

桐乡市审计局

桐乡市计算机审计中心

89398436

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桐乡市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桐乡市智慧城管信息指挥中心)

88031052

桐乡市人民法院

桐乡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88116374

桐乡市总工会

桐乡市工人文化宫

88021589

桐乡市传媒中心

桐乡市传媒中心

89399375

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

88968908

桐乡市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

高桥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88968908

桐乡市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

高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88968908

桐乡市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

高桥街道农业经济服务中心

88968908

桐乡市人民政府梧桐街道办事处

梧桐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88981507

桐乡市人民政府梧桐街道办事处

梧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88981507

桐乡市人民政府梧桐街道办事处

梧桐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88981507

桐乡市人民政府凤鸣街道办事处

凤鸣街道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88488001

桐乡市人民政府凤鸣街道办事处

凤鸣街道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88488001

桐乡市人民政府凤鸣街道办事处

凤鸣街道农业经济服务中心

88488001

桐乡市屠甸镇人民政府

屠甸镇政务服务中心

89399061

桐乡市屠甸镇人民政府

屠甸镇农业经济服务中心

89399061

桐乡市屠甸镇人民政府

屠甸镇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89399061

桐乡市崇福镇人民政府

崇福镇农业经济服务中心

88901530

桐乡市崇福镇人民政府

崇福镇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88901530

桐乡市崇福镇人民政府

崇福镇政务服务中心

88901530

桐乡市洲泉镇人民政府

洲泉镇招商服务中心

89392021

桐乡市洲泉镇人民政府

洲泉镇农业经济服务中心

89392021

桐乡市洲泉镇人民政府

洲泉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89392021

桐乡市洲泉镇人民政府

洲泉镇政务服务中心

89392021

桐乡市大麻镇人民政府

大麻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88490608

桐乡市大麻镇人民政府

大麻镇政务服务中心

88490608

桐乡市河山镇人民政府

河山镇政务服务中心

88677455

桐乡市石门镇人民政府

石门镇农业经济服务中心

88610078

桐乡市石门镇人民政府

石门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88610078

桐乡市石门镇人民政府

石门镇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88610078

  政策咨询:0573—88110805

  监督电话:0573—89396623

  附件:附件1.2023年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附件2.考试大纲.docx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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