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07月21日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工业和智能经济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工业和智能经济研究院,是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工业经济、智能经济相关规划、政策和课题的研究工作;工业经济、智能经济相关领域技术标准研制、推广、应用和申报工作;工业经济、智能经济相关领域产业人才、产教融合研究工作;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与智能经济战略咨询委员会专家的秘书联络等工作;开展工业经济和智能经济相关领域研究合作交流活动。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 (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工业和智能经济研究院 |
综合 管理 |
专业 技术 |
1 |
负责综合管理和财务工作 |
本科阶段为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硕士研究生阶段为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会计一级学科专业(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其中一个阶段专业符合即可);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 全国 |
1.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会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1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
备注:学历(学位)、年龄、工作经历、职称证书等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所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专业以认证书上所示为准;工作经验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9日8时起至2023年7月31日17时。
2.报名办法: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bo.gov.cn/)或宁波市经信局网站(http://jxj.ningbo.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报名表发送至zjnbgyy@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发送邮件后,须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在接收到邮件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宁波市经信局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初定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果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面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8954、0574-89188945;监督电话:0574-8918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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