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2年07月25日讯:为满足我区各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计划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共105名。具体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2年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一)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除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1月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亦可报考。
(二)户籍要求为“衢州市”的岗位,面向衢州市户籍或生源地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此部分岗位下列对象亦可报考:
1.应聘人员的配偶为衢州市户籍的;
2.应聘人员或其配偶目前在衢州市参加养老保险并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的;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良好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四)学历及专业有关要求
1.岗位所需的学历取得时间有关要求:
(1)在2022年8月2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可以报考;
(2)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报考,但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3)在资格复审前能取得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
2.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岗位时,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能在学信网验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以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但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8月2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报考者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要求以报考时户口所在地为准,工作经历(经验)、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8月2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经验)。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
招聘过程的后续相关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布,不再另行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的招聘信息,明确有关事项要求。
(二)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1)注册及报名时间:7月29日9:00-8月2日17:00
(2)报名平台: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报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3,必要时可与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570-3838728。
(3)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
(4)注意事项
①报名入口:登录系统选择“其他社会考试”。
②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该平台注册个人详细的真实信息后,及时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和确认,一旦确认将不能更改。每位报考者限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未确认报考岗位、未交费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③报考者属低保户的,请在报名平台的“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栏内注明“低保”,并在8月6日24:00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照片发到指定邮箱(liuyaru2019@163.com),邮件名为“低保+姓名+报考岗位”。此类对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先不缴费,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若8月8日9:00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为“未缴费”状态,请及时联系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570-3838728。
2.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2022年8月1日12:00-8月3日17:00。
(2)在资格初审期间,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确认
(1)时间:2022年8月4日12:00-8月8日12:00。
(2)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用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及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公布核减岗位
(1)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对少数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直至核销招聘需求人数。核减核销的招聘需求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报名情况,可转为同一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中的其他招聘岗位。
(2)招聘岗位核销的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自核减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步定于8月11日-8月14日,笔试时间初步定于8月13日或14日。请已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密切关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时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和防疫要求等参加笔试。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公务用车驾驶员”岗位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理论知识等;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结束后,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及时公布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复审要求等信息。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2.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后组织现场资格复审,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规定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一般的招聘岗位,需求人数3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对象,需求人数3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对象。需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代码为“04、06、14、34、35”),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将资格复审表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归还):
(1)按要求填写信息、贴上照片的《2022年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能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户籍要求的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在衢州市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三方协议;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有“工作经历(经验)”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单位工作期间社保缴费清单、劳动合同等材料;
(6)应主动提供能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报考“公务用车驾驶员”招聘岗位的,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管理所出具的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扣满12分、无本人负主责的严重交通事故的材料等。
3.面试
(1)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半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2)代码为“4、6、14、34、35”的岗位,以专业技能测试和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主要结合用人岗位的工作需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1.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依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若折合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优先。
3.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一般招聘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须结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35周岁以上的报考者,相关体检指标标准可适当放宽,但以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为限。体检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2.考核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入围考核对象公布之日起计算。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3.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入岗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照《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薪酬福利。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
(2)无法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
(3)存在竞业限制的;
(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定等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4.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除取消聘用资格的,面试合格的落聘人员纳入到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待聘备选库,入库对象待聘资格保留至同类岗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四、注意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招聘工作,衢江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的参考复习用书(资料)。社会上如出现任何以衢江区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及单位无关。
(三)专业要求审查办法。本次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素质和能力,参照教育部、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等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和资格审查。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他报考所须条件等要求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电话已列在“计划表”上)。对单位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区人力社保局反映,联系电话:0570-3838728。
(四)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解释及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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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xlsx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