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2年11月29日讯:因工作需要,我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具有较强的为民服务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大局,服从管理。
3、具有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或上虞区户籍(以2022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长期定居在以上三区,并在以上三区缴纳社保满1年。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原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任职回避等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岗位条件
1、性别不限,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11月29日至2004年11月28日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掌握亚伟速录技能者可以优先考虑;
二、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原件按顺序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越城法院202211速录员+姓名”命名,发送到制定邮箱:sxycfyzzb@163.com,
咨询电话:89192113,89192586。
3、报名资料及扫描顺序:
报名表(详见附件一)、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后续考试环节。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酌情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5、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交的扫描件不予退还,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测试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如需使用亚伟速录机,请自行携带。(限时看打、听打测试,不限输入方式)。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手机短信。
(三)资格复审
1、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均进入。进入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提供报名材料(纸质)原件及复印件供核实。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资格复审时务必带全报名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的,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资格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往后递补。
(四)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录取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录用要求的,不进入考察环节,经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本院进行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的,可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本院门户网站公示招录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资格条件或其他重大问题并经查实的,招录法院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的,不予录用。
三、待遇管理
(一)实行派遣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院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二)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三)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资格复审及考试时需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状况正常,提供纸质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疫情防控另有规定的,遵照执行。
(四)本公告由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冯女士89192113、陈女士8919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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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