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舟山嵊泗县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年07月12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打造新时代海洋特色人才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 计划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 要求 |
备注 |
县人才储备中心 |
工作 人员 |
4 |
博士 研究生 |
专业不限 |
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0日后出生) |
1 |
博士 研究生 |
水产类、 海洋科学类 |
二、信息发布平台
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shengsi.gov.cn/)。
该网站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具体查询途径为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事业单位考录;也可以直接登录(https://www.shengsi.gov.cn/col/col1229635574/index.html)进行查看。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下午16:30止。
2.报名办法:发送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2023年嵊泗县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见附件1)至邮箱:ssrssyk@126.com,邮件名备注:2023年嵊泗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XX岗位+姓名。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到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41号)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考核,主要从业绩评估、综合素质测评、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等方面的匹配度进行分析评议。
根据综合分析评议结果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1.为报考人员提供交通补贴,具体标准为浙江省、上海市500元/人,华东地区(除浙江省、上海市外)10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含港澳台)1500元/人。
2.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安家补贴、购房补贴共55万元,政府津贴1000元/月。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省考试中心在浙江信用网上公布。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592681、5281660,监督电话:0580-5592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