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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科研所面向社会招聘4名科技助力奥运备战人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9 10:40:29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为国家药监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检验药品生物制品质量的法定机构和最高技术仲裁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9名(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一)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具有高级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或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条件、达到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的人员。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格。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本次所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
  (七)岗位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45周岁的为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等纪律处分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各类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处于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24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通过登录我单位网站招聘专栏(https://hr.nifdc.org.cn),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申报相应岗位、上传岗位所需材料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注册协议)。相关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正确者视为无效申请。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若有)、博士后出站(在站)证明,专业技术成果目录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在报名时上传电子版至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我单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开考比例(即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研究调减、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具体情况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药监局网站及我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可通过我单位网站查询面试有关安排。
  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所在单位盖章或博士后培养单位盖章的应聘报名表。到场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以实际到场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考生需在面试前提交面试答辩PPT,PPT内容一般应包含学习和工作情况、个人专业能力和科研成果展示、对报考岗位的认识和工作设想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有人员考察、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但只能递补一次且递补人数不超过岗位拟聘人数。考察前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列入人员名次。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通过实地了解、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考察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关键性档案材料缺失且个人或相关单位无法补充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体检标准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无正当理由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考察、体检结果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药监局网站和我单位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此外,凡与国家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含3年内退休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应聘岗位所在科室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与我单位在编职工存在夫妻关系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二)存在以下情形人员,须严格防范利益冲突。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我单位、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接受报考。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我单位、应聘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或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追究相应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为应聘者最高学历专业。专业目录主要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8年版),对于所学专业类同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由我单位根据工作岗位特点确认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中填写常用的联系电话,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招聘单位将通过网站公告、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单独通知)。
  (三)存在以下情形,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1.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无法及时联系的;
  2.因个人及所在单位原因导致无法在通知之日起20日内完成考察、体检的;
  3.因个人及所在单位原因导致无法在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入职的;
  (四)已确认参加面试,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将记入我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视情节报告相关部门。各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应聘人员,须签署书面声明(附件3)。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3851314 53851312
  监督电话:010-53851337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025年7月8日
  附件1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 专业技术成果目录表.xlsx
  附件3 放弃资格声明书.doc
  体育总局科研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技助力奥运备战人才的公告
  体育总局科研所是国家体育总局直属、科技部保留和发展的国家级、多学科、综合性的社会公益类体育科研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引领和推动我国体育科技事业发展,把握国际体育科学前沿领域和未来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以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方法研究、优秀运动员竞技能力研究、体育政策研究、体育工程技术研究等领域为主要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我国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及提高国际竞争力提供科技支持和服务。
  一、招聘对象
  1.高层次人才。
  2.中青年学术骨干。
  二、研究方向
  1.运动训练过程与表现。
  2.技战术分析与诊断。
  3.运动训练生理生化监控。
  4.体能训练。
  5.运动心理。
  6.运动康复。
  7.体育工程(含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8.体育政策与理论。
  9.运动健康促进。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学风端正,身体健康,热爱科研事业和体育事业。
  总局系统在职司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原则上不得报考总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处级以下干部参照执行。
  (二)具体要求
  1.高层次人才(2名)。
  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取得博士学位,北京市常住户口,在相关学科和研究方向取得突出学术成就和重要学术成果,创新能力突出,有科研团队管理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者、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中青年学术骨干(2名)。
  应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北京市常住户口;或博士后出站人员,有重要学术成果或承担重要科研项目,在相关学科和研究方向有一定的科研潜力,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体育总局百人计划培养对象或相当人才计划人选、国家级科技项目承担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
  四、招聘流程
  1.由体育总局科研所自主组织招聘,根据报名及人员情况,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主要程序包括:
  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收到报名人员资料后由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进入后续环节。
  业绩考察。通过资格初审后交由5人以上专家组对应聘者代表性论著及其他业绩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和岗位匹配性,通过专家组成员半数以上审核的人选方可进入面试。拟聘用人员与通过业绩考察人数不足1:5的,由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业绩考察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面试由体育总局科研所组织。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定期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拟聘用人员与参加面试人数为1:5,不足按实际人数组织开展面试。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对拟考察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体育总局科研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体育总局科研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到所在学校或单位了解情况、由所在单位或学校出具情况介绍、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档案审查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考察等。
  公示。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公告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符合体育总局科研所引进人才政策的人才,按体育总局科研所《引进人才办法》兑现相关待遇。
  五、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体育科学研究所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代表作论著等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hr@ciss.cn,留学人员还需提供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学历+专业(研究方向)+科技助力奥运备战。
  联系人:人事处郭佳腾杨晓盾
  联系电话:8718256687182560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 邮编:100061
  六、其他
  本公告由体育总局科研所负责解释。
  本公告2025年12月31日前有效。
  附件-体育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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