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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丰都县事业单位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8 15:05:11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8月18日讯: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丰都县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丰都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备案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简称在村挂职本土人才,下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8.年龄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即1981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9.资格条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须在丰都县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须满5年及以上;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在任职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未在职在岗的村(社区)干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任职年限。

  本简章所要求的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社保缴纳和银行卡工资流水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中之一即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两类职务的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2021年换届时设置)、村(社区)专职干部(含2016年换届时设置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2013年换届时设置综合服务专干、民生保障专干、综合治理专干、城镇管理专干;2010年换届时设置文书、计生专干、社会救助专干等职务)和村挂职本土人才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时间也可以视为任专职干部时间。若曾任上述职务1年及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在村(社区)同类或不同类职务的任职时间可拉通合并计算。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均含大专学历。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丰都县人民政府网”(cqfd.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及委托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名时,不填写具体招聘单位,统一填写为乡镇事业单位,体检、考察合格后按考试总成绩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到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三合街道商业二路286号)。

  (三)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丰都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主要领导在报名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根据权限对报考人员进行任职条件审核并签字盖章。

  (四)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现场审核报考人员任职情况及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市政、物价部门批注的标准,按照50元/科收取考务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报考人员要严格执行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须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

  (五)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六)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岗位招聘。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8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的规则:

  (1)笔试任意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两科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3)若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通过“丰都县人民政府网”(cqfd.gov.cn)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网址cqfd.gov.cn)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对报考人员的适岗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以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考察及选岗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管理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相关事项。体检由丰都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均不再递补。

  (三)选岗。

  报考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的考生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管理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选岗。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cqfd.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和“丰都县人民政府网”(cqfd.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分别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时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丰都县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向县外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简章由丰都县委组织部、丰都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丰都县委组织部:023-70605620

  丰都县人力社保局:023-7060562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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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丰都县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丰都县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丰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考证

  4.村(社区)干部人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5.村(社区)干部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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