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北大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33名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33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大学始建于1921年,历经天津工商大学、天津工商学院、私立津沽大学、国立津沽大学、天津师范学院、天津师范大学不同时期,1960年定名为河北大学,1970年迁址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分布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大门类。学校现有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87个本科专业,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3437人,其中,专任教师230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达到73.2%;拥有国家级优秀人才61人次,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257人次。学校现有本科生28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2900余人。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以及人员分类情况
1.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大学2026年拟公开选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工作人员133名,包含:专任教师(专技)110人、辅导员(专技)14人、教辅人员(专技)9人。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大学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2.选聘人员分类及年龄要求
(1)专任教师
杰出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在所研究领域内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开创性成果、突出的学术贡献,在国内外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力,能够引领学校重点建设学科群发展。年龄适当放宽,执行“一事一议”政策。
领军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在所在学科内取得国内领先或世界先进水平的、有影响力的成果、较好的学术成就,在国内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能够带领学校重点建设学科发展。年龄适当放宽,执行“一事一议”政策。
拔尖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在所在学科方向取得重要代表性成果,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学术竞争力和较大发展潜力,能够带领或协助学校相关学科发展。年龄适当放宽,执行“一事一议”政策。
其他类别专任教师: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28日以后出生)。
(2)辅导员(专技)、教辅人员(专技)
辅导员(专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28日以后出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教辅人员(专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28日以后出生)。
四、选聘范围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
具体详见《河北大学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rsc.hbu.cn/rczp.htm)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接收报名,电子邮箱地址hburczp@126.com。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专任教师(专技)由各教学科研单位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和试讲方式,主要考核教学能力、学术能力、基本素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一般以面试、说课、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考核意见。
教辅人员(专技)由人事处、招聘岗位业务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岗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专业技能掌握程度、基本素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考核意见。
辅导员(专技)由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和负责学生工作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者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基本素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考核意见。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应聘者本人到三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考生在妊娠期,放射性检查和部分妇科相关体检项目可根据个人申请待生产后补检。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大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rsc.hbu.cn/rczp.htm)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5079468(河北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650(河北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大学人事处 朱老师
联系电话:(0312)5079468
电子邮箱:hburczp@126.com
附件下载:
1.河北大学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河北大学2026年教学科研人员选聘专业(方向)及单位联系方式.pdf
3.河北大学2026年非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岗位及单位联系方式.xls
河北大学
2026年1月27日

